6.9.22

忘记的想念

Hello old friends. 
I haven’t seen you for 3 years. 
I forgot you’re name and what you look like. 
But I miss you. 

以上是一个12岁的小鬼写的回复。
已经转学的小鬼。
转学了三年的小鬼。

对他的印像已经渐渐淡忘,然而班上的好几位同学都记住了老友。
纷纷写了信给他。
以上,就是这个小鬼的回复。
已经忘记华语的小鬼,小洋鬼子。

特意把这写话放在这里,主要是要研究一件事。
让各位想想:
我已经忘记了你的名字,也忘记了你们的长相。
但是,我想念你们。

这两句话没有矛盾吗?
是鄙下吹毛求疵,鸡蛋里挑骨头了吗?
忘了你是谁,但是我想念你。
如果想念,还会忘吗?如果忘了,怎么还提得上想念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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