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6.11.07

大集会

这一两天的贴都环绕这这个《大集会》
鄙下怎么看所谓的大集会呢?

从社会学(Sociology)以及犯罪学(Criminology)的角度来看:
「人越多,人们的犯罪意识越重。
怎么说呢?
在人群里,个人认为“犯罪而得到惩罚” 的机会将比较低。
因为有关单位无瑕一一取缔管制。」

从心理学(Psychology)的角度来看:
「人在拥挤的人群里,心情会比较容易暴躁。
由於情绪上的不平衡,人大可能会用不同的管道去发泄。
焚烧公共物件、破坏公物、抢夺商店、乱打人…」

记得曾经读过一个研究报告,几位大学的心理学者准备了一个小房间。
然后邀请一些公众人士当实验参与者。
当小房间里只有一两个人时,参与者的心情并没有太大的波动。
可是,当人越来越多时,参与者的情绪就开始不平衡了。
谩骂、动粗、埋怨声随着时间的增加也大比率地上升。

鄙下认为如果没有这些副作用,大集会其实并没有什么太讨厌的地方。
如果能和平地达到目的,而大家是欢欢喜喜地好像参加嘉年华会似的去“大集会” ,不是很好吗?
可是,夜市过后的满地垃圾,国庆新年倒数隔天的糟糕程度,是大马的传统,是否能高高兴兴地“大集会” ?
罪过罪过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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