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6.5.10

罚你停课一周

『为了惩罚学生们以及有效地对付逃学这个问题,校方决定...要该同学停课一周。』
这句话听起来符合逻辑,你犯了错,我不让你上学,你想来都不可以,爬进来我也赶你走,偷偷混进来我就叫警察。
很神奇是吧?

学生逃学一天,你警告。
学生逃学两天,你再次警告。
学生逃学三天,你发出警告信。
学生逃学一周,你罚他...停课一周。

这是什么配套呢?
你偷了一块钱,我罚你...把这一块钱也拿走。
让你拿走了,你就没办法偷啦!这样做还不算治了你的毛病?

我让你停课,你就没有办法逃学啦!
是不是很好的处罚方法咧?

你再逃课,我要开除你。
那你就没有学校可以去,你就没有办法逃学啰!

2 条评论:

Hao Ran 说...

因为教育局来问的时候,
校长可以说“哦,我们这里没有逃学的学生,只有被勒令停学的。大人你放心吧。”

Howard 说...

浩然:
如果你有留意故乡的新闻,你应该会看到一所名叫“地狱学校”的中学。
那里的学生,据号外说是:
“勒索、非礼、喝酒、...”
你在校规里头,凡是“不能”做的事,他们都做了。
那么,该为校长会以什么理由去解释呢?

“他们不是勒索,他们只是实践谈判和研究经济理论;没有没有,没有非礼,只是那位男同学不小心把手放在女同学的臀部上,又刚巧每一次都是碰到同一个女同学而已;喝酒?不会不会,他们是理科生,他们正在分析酒精和血液到底是否能够产生分子碰撞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