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4.06

医院的一天-绝路?

怎么样才算是绝路?
考试不及格时?与爱人分手时?债高台柱时?失去挚爱时?绝路的尽头,是重生?还是轻生?
请看看这故事,一个年青人的故事。
这位年青人和许多人的姐姐同年,今年(2006) 二十四岁。朋友的姐姐投入社会工作,而我的姐姐就开始投入恋爱。二十四岁,是年青人织完了梦,开始寻梦,开始要去实现梦想的年岁,就像我们的姐姐们一样。
这位年青人虽然眼睛张开,但是却看不见;他虽然开着嘴巴,但是却说不出话;他虽然四肢健全,但是却不会走动。这…就是植物人,就是眼前的他。他没有天生或遗传的疾病,更没有发生任何意外,但是却因为自杀而变成植物人。
义工叔叔对我们说:『他是因为欠大耳窿的钱没得还,才喝农药自杀的。』

『自杀』 - 熟悉的词,熟悉的话题。

『我考不上,我酱没用,我还是死了算了,费事累人累物。』
『他都不要我了…我还活着有什么意思?让我死了算了!』
『我欠的钱,十辈子我都还不完,不死不行!』
『没有了他,生存的意义也没用了。』

以上,也是我们熟悉的自杀理由。但是,这些都是理由吗?如果考试不及格就要寻死,那么我至少要死二十多次。人生来并不是只为考试,更不是只为某个人的。如果说我不能没有某个人去继续生存,那是废话!人生存不能没有空气,水,食物,请问哪位科学家有说过人生存不能没有爱人,空气,水和食物?分手是难过的事情,分手意味着将来的日子里你会失去一些快乐,一些幸福,但是分手并不意味着你会一辈子绝望,一辈子痛苦。
欠人钱!对…是要还,但是并不是要你用命来还。虽然命很宝贵,但是没有人的命能还钱。我失去了某个人,某样东西,所以我必须要死,这是理由吗?我们永远有比不上的人,也有我们永远比他幸福的人,所以何必寻死呢?
我也曾经考试不及格过,但我还健在。
我也曾经与女友分手过,但我还健在。
我也曾经失望和沮丧过,但我还健在。
我不曾欠大耳窿,所以我没资格说「但我还健在」。
我也不曾自杀过,所以我本来就没资格写这些。但是,应该由谁写呢?曾经自杀的人?不…他们既然自杀失败,跟我一样没资格写。
那…自杀成功的人呢?他们有资格写了吧?
我完全赞成,他们完完全全有足够的资格去写,我相信没有任何人能反对这一点。但是…他们还有这机会吗?

后记:希望这与姐姐同年的朋友能早日康复
也希望绝路旅途者三思而行,皆因生命宝贵 20060319于大学宿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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